9月21日中午12点,易某的电瓶车行驶到嘉兴港区乍王公路与东西大道交叉口往南60米处时没电了。他将电瓶车停在一旁,回家开来了一辆大型吊车,在无视安全警示、明知上方有220千伏高压线的情况下,用吊车吊臂违规操作起吊电瓶车。由于吊臂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造成220千伏洪瓦线放电,导致吊车轮胎炸裂、吊车吊臂无法收回,并造成线路跳闸断电。易某随即报警求助。
下午1点,救援人员赶到现场。经测量,吊臂与上方导线净空距离只有1米,且当时线路已恢复带电运行,挪出吊车危险性极大。供电员工立即联系嘉兴港区管委会、安监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封闭吊车所在路段,设置警示标识,同时申请220千伏洪瓦线紧急停电。下午5点10分,故障吊车安全撤离。
易某的莽撞举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他因损毁公共设施,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