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长源电力发布公告,宣布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
公告显示,为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松滋市域内新能源项目发展,2024年7月20日,松滋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创新高效、恒久稳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国能长源松滋市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
双方在松滋市域内合作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50万千瓦(其中风电不少于6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合作项目的经营期为25年,自项目并网之日起开始计算。长源电力力争2025年起每年不少于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
长源电力表示,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松滋市域内加快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比重,优化电源结构。